关于安全标志使用的8个常见错误​

日期:2021-05-18 14:08:18 人气:458

错误一:认为风险告知牌里有安全标志可以不再单独设安全标志。

风险告知牌里的内容虽涉及安全标志,但大小不符合人的视觉注意力。根据GB2894-2008规定,安全标志牌大小、高度是有相关规定的,如:

7 标志牌的型号选用(型号见附录A)

7.1 工地、工厂等入口处设6型或7型。

7.2 车间入口处、厂区内和工地内设5型或6型。

7.3 车间内设4型或5型。

7.4 局部信息标志牌设1型、2型或3型。

无论厂区或车间内,所设标志牌期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全车间面积时,应多设几个标志牌。

错误二:在四大类型安全标志组合时,未按照顺序排列。

按照《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》(GB2894-2008)规定:

(备注:安监总厅安健〔2014〕111号: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,应按禁止、警告、指令、提示类型的顺序,先左后右、先上后下排列。这里与国标有出入)


错误三:安全标志辅助文字内容、颜色未按规定,标志杆上未有文字辅助标志。

错误五:厂内道路限高,认为只要符合GB50016就可以了(消防净高要求4m)。

这里要注意《工业企业厂内铁路、道路运输安全规程》GB4387-2008,6.1.2条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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